上海市宝山公证处文件
沪宝公字[2020]1号
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项目
目录和收费标准
上海市司法局: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司法局沪价费【2017】1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沪发改价调【2019】17号关于调整《上海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本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关公证服务项目(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特别制定《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并将在本处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现将《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向你局报备。
附表:《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
上海市宝山公证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附表:
上海市宝山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证服务项目
目录和收费标准
序号 |
公证事项 |
收费标准 | ||
一、证明法律行为 | ||||
1 |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 |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
每件1000元 | |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 |
标的额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收取0.3%(按比例收费不到1000元按1000元计);100万元至400万元(含)部分,收取0.2%;4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03% | |||
2 |
证明不涉及财产的合同、协议 |
1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3 |
证明房屋动迁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
每件3000元 | ||
4 |
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等 |
自然人300元起,法人5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
5 |
监护 |
每件500元 | ||
6 |
户籍注销 |
每件200元 | ||
7 |
曾用名(又名、译名、别名等) |
每件200元 | ||
8 |
住所地(居住地) |
自然人每件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500元 | ||
9 |
职务(职称)、职业资格 |
每件200元 | ||
10 |
查无档案记载 |
每件200元 | ||
11 |
股权 |
自然人每件5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1000元 | ||
12 |
知识产权 |
自然人每件5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1000元 | ||
13 |
存款 |
自然人每件5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1000元 | ||
14 |
不动产物权 |
自然人每件5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1000元 | ||
15 |
收入状况 |
自然人每件5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1000元 | ||
16 |
选票 |
每件500元 | ||
17 |
扶养(赡养、抚养)事实 |
每件1000元 | ||
18 |
对证人证言、书证保全、不动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侵权行为和事实等的证据保全 |
每件3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三、现场监督及依法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 | ||||
19 |
现场监督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的通过、破产清算大会等 |
每件20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20 |
商品房(车位)销售摇号排序 |
每件30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21 |
动迁安置房选房摇号排序 |
每件5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22 |
土地使用权出让挂牌 |
市公协统一协商定价 | ||
23 |
开奖抽号公证、拍卖公证、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等 |
每件3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24 |
证明股票发行等 |
每件30000-100000元 | ||
25 |
股东更名 |
每件5000元 | ||
26 |
股东资格承继 |
受益额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8%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6%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 ||
四、保管遗嘱、文书,清点遗产 | ||||
27 |
保管文字遗嘱、文书 |
每件每年1200元(不足一个年按一个年计算,租用银行保险箱的费用另计) | ||
28 |
清点遗产 |
每件3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五、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 ||||
29 |
委托监护协议 |
每件3000元 | ||
30 |
执行证书 |
执行标的1‰-3‰,最低收费1000元 | ||
31 |
证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 |
每件3000元 | ||
六、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 | ||||
32 |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 |
自然人个人财产每件3000元起,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件100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七、与公证相关的服务收费 | ||||
33 |
专项咨询 |
民事法律咨询 |
每半小时10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 |
经济法律咨询 |
每半小时30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 |||
34 |
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 |
遗嘱 |
不涉及财产的每件800元,涉及财产的每件1000-5000元(特别疑难、复杂的另行协商收费) | |
其他法律文书 |
不涉及财产的每件200-500元,涉及财产的每件500-2000元;(特别疑难、复杂的另行协商收费) | |||
35 |
代拟和修改经济法律文书 |
代拟和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 |
每件2000-20000元(特别疑难、复杂的另行协商收费) | |
代拟和修改有关声明、委托、证明等单方法律文书 |
不涉及财产的每件500-1000元,涉及财产的每件1000-2000元(特别疑难、复杂的另行协商收费) | |||
36 |
调查、核查 |
依托电子数据系统 |
每件50元 | |
上海市 |
1、崇明每件600元;2、金山、奉贤、原南汇每件500元;3、本区相邻区及市中心城区调查费收取100元;4、远郊地区(青浦、浦东新区原川沙区域、松江、闵行)调查费收取300元。如调查中产生其他费用的,由申请人依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 |||
赴外省市 |
每天1000元起,不足一天按一天计,食、宿、交通等差旅费由申请人依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 |||
发函核实、委托外省市公证机构 |
每件300元,如调查中产生其他费用的,由申请人依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 |||
遗嘱核实函 |
每件400元 | |||
登报公示 |
每件500元(报社收取的费用另计) | |||
证人证言 |
1000元起 | |||
37 |
出具公证法律意见书 |
每件3000元起 | ||
38 |
上门服务 |
办证 |
自然人本区1000元/次,外区2000元/次;法人及其他组织本区2000元/次,外区3000元/次(不含交通费) | |
送证 |
每次300元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39 |
公证证词、其他文书翻译 |
按翻译公司公示价格收取 | ||
40 |
公证档案查阅 |
电子卷每卷100元,纸质卷每卷200元 | ||
41 |
复印 |
0.5元/页(A4),1元/页(A3) | ||
42 |
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
每年10000元起 (依服务事项协商) | ||
43 |
邮寄(快递) |
本市每件50元,外省市每件80元 | ||
44 |
涉台公证书副本邮寄 |
1、普件:40元/件(同一申请人申办数个证号的,其他证号每个收取40元) 2、特快件:190元/件(同一申请人申办数个证号的,其他证号每个收取40元) | ||
45 |
代办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认证事务 |
每个证号300元 (同一申请人申办有数个证号的,其中一个证号收取300元,其他证号每个收取100元) | ||
46 |
公证书副本费 |
办证时加副本 |
涉外每本30元;非涉外每本20元 | |
补副本(6个月内) |
每本50元(调卷费和翻译费另计) | |||
47 |
补认证函 |
50元(调卷费100元另计) | ||
48 |
其他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服务费 |
500起(依服务事项协商) | ||
八、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 | ||||
49 |
抵押登记 |
每件1000元 | ||
九、司法辅助 | ||||
50 |
参与调解、参与取证、参与送达、参与保全、参与执行、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
与法院协商收取 | ||
十、其他 | ||||
51 |
公证书出具前,申请人要求撤回公证申请的 |
按件计费的公证事项,每件50元;按其他方式计费的公证事项,每件500元(实际已发生的代书费、咨询费、调查费、核查费以及原收费不足500元的不予退费) |
备注:
抄报: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上海市公证协会。
上海市宝山公证处 2020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