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公证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

公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本处就关于本市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关公证服务项目(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制定收费标准如下:

 

序号

公证事项

收费标准

一、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

监护

每件400元

2

曾用名(又名、译名、别名等)、户籍注销、职务(职称)、职业资格

每件200元

3

住所地(居住地)

自然人每件200元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500元

4

收养关系、事实收养、解除收养、恢复父母子女关系、认领亲子

每件1000-3000元(有一定幅度的收费说明见备注1,下同)

5

赡养事实、抚养事实

每件1000元

6

股权、知识产权、不动产物权、存款、收入状况

自然人每件400元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1000元

7

保全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保全行为

每小时1000-5000元/人(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所指时间为公证人员花在办理该项公证上的全部时间,包括受理登记、身份验证、制作询问笔录、取证过程、外出取证路途时间、整理现场工作记录、刻录光盘、拟定公证书等。需要请摄像公司拍摄的摄像费用另计)

8

对证人、证言、书证保全

每件1000-5000元

9

不动产证据保全

每件5000元起(收费从多少起的收费说明见备注2,下同)

10

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对侵权行为和事实的证据保全

每件2000元起

11

其他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参照相近公证事项或另行协商

二、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估损、鉴定、检验检测

12

保管文字遗嘱

每件每年400元(不足1年按1年计)。租用银行保管箱费用另计

13

保管遗产

每月收取保管费300元(不足1月按1月计)

租用银行保管箱、仓储等费用另计

14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

自然人个人财产凭证清点每件1000元

自然人个人财产物品清点每件3000元起

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凭证清点每件3000元

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物品清点每件10000元起

15

证明对财产的评估、估损、鉴定、检验检测等

自然人个人财产每件1000-2000元

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件2000-4000元

涉及评估、估损、鉴定、检验检测等费用另计

16

摄像等法律服务

每件5000元起

17

估价机构确定

每件5000-20000元

三、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8

委托监护协议

每件1000元

19

婚前财产协议

每件1000元

20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离婚协议等)

每件2000-10000元

21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

每件5000元起

22

拍卖、招投标、开标、决标

每件10000-50000元

23

现场监督房屋/车位销售摇号排序

每件30000元起

24

动迁安置房的摇号排序/定房抽签

每件300-600元

25

其他现场监督类

每件10000元起

26

股东资格承继

按注册资本受益额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4000元收取;50万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6%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5%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

27

无财产价值的手机号、网店等的继承

自然人个人每件2000元起,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4000元起

28

现场监督股份公司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文件的通过;现场监督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文件的通过、破产清算大会

每件5000-50000元

29

抽奖、评奖

每件10000元起

30

证明股票发行

每件30000-100000元

31

证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

参照相近公证事项或另行协商

四、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

32

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务

本区每件300元,本市外区每件500元

33

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

每个证号150元(同一申请人要求代办多个证号的,其中一个证号150元,其他证号共100元)

外办、外国使领馆的认证费另计

34

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2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500-3000元

委托书、声明书、担保书400字内的300元,每增加200字加收100元

35

代拟和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

每小时2000-5000元

五、与公证相关的服务收费

36

民事法律咨询

每半小时100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37

经济法律咨询

每小时6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简单的口头咨询免费

38

出具公证法律意见书

每件2000-50000元

39

调查

依托电子数据系统调查的,每次50元;

本区内调查的,每次150元;

本市外区调查的,每次300元,崇明的每次500元;

出本市调查的,非公证员每天500元,公证员每天1000元,住宿、就餐、交通费等差旅费按实际发生额由当事人另行支付;

委托外省市公证机构调查的每件200元,受托公证机构在调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当事人另行支付

40

保全内容刻盘

光盘100元/张;U盘100元/个,高清视频、大容量的 U盘、移动硬盘协商收费

41

上门办证

本区300-500元/次

本市外区500-800元/次

外省市800-3000元/天/人

42

上门送证

本区50-100元/次

本市外区100-200元/次

43

复印费

黑白复印A4每张0.5元

彩色复印 A4每张3元

44

提供稿子仅输入文字的打印费

每500字200元,不足500字按500字计

45

打印费(不含文字输入)

黑白打印A4每张1元

彩色打印 A4每张3元

收取代拟费的不再收取打印费

46

查阅公证档案、调取档案资料

每卷100元,复印 A4案卷/打印 A4扫描页第4页起收复印费。

47

公证书证词外的打印费

黑白打印 A4每张1元,彩色打印 A4每张3元。收取代拟文书费的打印3份以内不再收取打印费

48

常年公证服务

每年20000元起

六、其他

49

执行证书

千分之一或补足原具强公证3‰

50

申请公证时的副本费

20元一本(粘贴张数8页以内,含公证书封面封底),第9页以上每页1元

51

后补副本费

50元一本(粘贴张数8页以内,含公证书封面封底),第9页以上每页1元,需要再打印的按序号45收费

52

公证书出具前,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公证申请的

按件计费的公证事项,每件保留50元余额退回,已经调查的调查费不退;

按时间收费的已经花的时间按实收取;

按其他方式计费的每件保留500元余额退回,原收费不足500元的不予退回,已经调查的调查费不退

53

公证书证词翻译费

根据不同的语种每千字收费60-20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本公证处无专业翻译,均需送专业翻译公司,由翻译公司确定收费金额

54

公证书所证明的文件等文书翻译费

根据不同的语种民事文书每千字80-400元

经济合同文本每千字100-500元

(不足千字按千字计)

本公证处无专业翻译,均需送专业翻译公司,由翻译公司确定收费金额

55

 

涉台公证书副本邮寄费

平递,每个证号收取40元

特快专递,同一当事人申办有数个证号的,其中一个证号收取190元,其他证号每个收取40元)

上海市公证协会的标准如有变化则作相应调整

56

邮寄、快递

本市每件30元,外省市每件50元

57

本收费标准中未列明的非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

参照相近公证事项或另行协商

 

备注:

1、上述收费标准有幅度的,本处综合根据耗费的工作时间、事务的难易程度、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公证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等,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金额;当工作量特别大、需要多名公证人员、办理时间跨度大等因素,可突破收费上限,与当事人协商。该协商的金额以书面形式确定具体收费金额(书面形式包括本处在询问笔录中告知的具体收费金额)。

2、根据参与的公证人员人数、时间、事项的难易程度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金额。该协商的金额以书面形式确定(书面形式包括本处在询问笔录中告知的具体收费金额)。

3、申请人或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或公益服务项目条件的,根据相应规定减免收费。

4、本收费标准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