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 2009 ) 53 号
各公证处:
经协会三届十次理事会审议决定,协会设立市公证协会公证员权益委员会。公证员权益委员会的职责是:
公证员权益委员会是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组建,是上海市公证协会内部的专门委员会,旨在维护公证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公证员依法执业。负责对全市公证员权益维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权益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
(一)依据《公证法》,协助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公证处建立健全公证行业执业保障制度,加强对公证员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为公证员依法执业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改善环境,保障公证员在执业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贯彻《公证法》,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沟通、推动促进公证员执业权的落实。
(三)对公证员在执业过程中执业权利受到的侵害和执业行为受到的追究,负责调查研究,从行业层面提出对策和措施。
(四)维护公证员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维护公证员提出辞职、申诉或者控告的权利。
(五)关心有特殊困难的公证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发扬公证同行团结互助精神,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营造公证员之家的氛围。
公证员权益委员会组成名单已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正式聘任。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主 任委员: 叶国建
副主任委员: 郭毅军、徐达旦
委 员: 董 亮、唐 戈、崔亚霞、孙洪斌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