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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开展 “学雷锋,‘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示范标兵’”双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2-09-02

沪公协办2012)第16

关于开展 “学雷锋,‘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文明服务示范标兵’”双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公证处:

近日,市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在窗口行业开展 “学雷锋,‘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示范标兵’”双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将在本市窗口行业中开展评选表彰100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100个“文明服务示范标兵”的活动。为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推进公证行业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综合素质,协会根据市文明办有关评选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并经协会四届第四次会长会议决定,在行业内开展双百评选推荐工作。有关双百评选推荐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市文明办的通知,此次学雷锋、文明服务双百评选活动,公证行业可以推荐“文明服务示范窗口”2个,“文明服务示范标兵”2名。

二、评选条件

(一)“学雷锋,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标准和范围是:

1、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长期开展学雷锋活动,在“迎博、办博”中成效明显,传承“世博服务精神”、保持服务优秀的一线服务窗口。

2、硬件设施好,软件服务优,综合能力强,具有个性化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规范,科学化管理手段,服务态度、服务技能、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在本行业、本单位综合考评中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影响力。

3、长期开展“四职”教育培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行业文化建设,坚持职业道德规范和规范服务标准,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班组团队在本行业和精神文明创建中发挥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4、根据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向社会推出并履行服务承诺,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窗口服务班组中有12名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称赞的服务品牌。

(二)“学雷锋、文明服务示范标兵的标准和范围是: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公正、包容、责任、诚信”价值取向,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在本市公证处执业3年以上,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严以律己,勤奋好学,谦逊友善,乐于奉献,在学雷锋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

3、业务扎实,技能娴熟,开拓创新,文明服务有特色。处处为群众着想,服务态度好,热情为民服务,服务质量高。模范执行服务规范标准,班组团队拥戴,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较高群众认可度。

三、方法和要求

(一)此次双百评选推荐活动,协会将在市司法局党委领导下开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推荐逐级申报的组织落实。

(二)各公证处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要抓好评选过程,善于总结示范窗口的工作方法,提炼服务示范标兵的服务内涵。

协会将通过评选推荐工作的层层开展,使全行业人人知晓、全员参与,把引领行业文明新风,体现行业服务、管理和质量,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的一线服务窗口和服务标兵推荐评选出来,让“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和“文明服务示范标兵”的先进事迹和服务经验得到广泛学习和推广。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要树立一批“行业学雷锋,文明服务为百姓”活动的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学雷锋活动的特色项目;打造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特色品牌。

(三)各公证处依据推荐标准填写《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申报表》(见附件一),其中主要事迹包括窗口工作业绩、人员组成、培训工作情况、公众满意度、管理和服务特色、所获奖励等与文明服务有关内容,不少于1000字;《文明服务示范标兵申报表》(见附件二),其中主要事迹包括思想道德、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社会知名度等与文明服务有关内容,不少于800字。

(四)申报表一式三份,由公证处统一填写,并经主管司法局审核同意。公证处须在 1020日前 将申报表及审核意见一并提交协会。协会权益委员会将审核并推荐候选人(单位)名单。

推荐名单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市司法局政治部。

对推荐的候选单位或人员,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将到公证处实地考察并听取意见,经过新闻媒体公示后命名表彰。

(五)在本次命名表彰活动中,市文明办将对获得“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的奖励3000元,对获得“文明服务示范标兵”荣誉称号的奖励1000元。

联系人:高凌寒     电话:62184408*202

E-mail:notary_bar@163.com

 

 

                             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