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证行业于2013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开展“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公益服务月活动。届时,全市21家公证处将为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的活动。
活动时间:2013年10月8日―2013年10月31日。
为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公益服务月”期间的服务,协会决定各公证处将于9月25日起接受市民的预约登记。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亲自向公证机构进行预约或委托代理人预约办理上述事务,但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有关事务。
2、
申请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亲自向指定公证机构申办免费遗嘱公证或免费遗嘱保管事务。
3、
保管遗嘱的形式限于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
4、
公证机构对于免费遗嘱类业务不提供上门服务。
5、由于这次活动牵涉面广,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为使活动顺利进行,协会承诺,只要在服务月期间预约登记的,公证处都将确保每位申请者得到有效的服务,希望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依法、有序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