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烂尾楼、证据保全
案情概况
2018年4月本市嘉定区某大型公司的代理人管女士来到嘉定公证处,希望公证能为企业维权。公证处接待人员仔细询问下来,原来情况是这样的,该公司作为开发商,与承包建造商签订了建造相关商务楼及裙楼的施工合同;哪料,工程进行到一半,承包建造商便因各种原因撂挑子了,工程成了烂尾楼,且拖延至今已经数年,给开发商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不得已,开发商只能诉诸法院,而诉讼中需要对施工现场环境予以证据保全。因此,该公司急需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因该公证保全的工作量极大,共涉及两幢二十几层楼的商务楼及三幢裙楼及地下室现状的保全,现场环境复杂,且为达到诉讼目的,申请人对公证保全的要求也非常繁杂,因此公证处的领导非常重视,为此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保全证据过程中的相关细节和风险防范问题,并指派了业务素质强的公证员具体承办了该项业务。
在历时3天的证据保全工作中,公证员石名茗和助理肩上扛着摄像机、胸前挂着照相机、手里拎着手电筒,克服了建筑内断水断电、没有电梯、地下室积水严重、在高层保全没有防护措施等种种困难,拍摄照片1000多张,录制摄像一百多段,客观、完整、清晰地对现场环境进行了还原,顺利地完成了保全任务。并于2018年5月23日出具了相关证据保全的公证书,为法院认定侵权事实并据以判定损害赔偿提供了有力依据。
案例意义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纠纷或涉及诉讼,这就涉及到需要固定及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公证作为代表国家公信力的证明机构,经其证明的证据效力是最高的,如无相反证据,一般会直接为法院及相关部门采信。公证保全证据一般分为两类:一类为电子信息保全:涉及范围较广,对于电子邮件、微信、QQ、短信、网页信息、视频信息、音频信息、公司数据库中的相关电子信息均可予以保全;一类为现场客观情况保全:包括对现场客观情况的拍照、摄像保全、对侵权产品的购买等类型。
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2、《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四条;
3、中国公证协会《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
专有名词解释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