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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公证处联合上海市浦东新区社区学院开展“敬老月”家事公证实务课程

日期:2026-11-04
来源:上海市公证协会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用户

敬老月期间,浦东公证处紧扣老年群体财产传承、晚年照护等现实需求,主动延伸公证服务触角,与上海市浦东新区社区学院开展合作,推出《晚年早规划,安心度余生——家事公证实务课》短期课程,让公证法律知识以老年教育的形式进入校园,进一步丰富广大老年朋友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这一以短期课程形式送法进社区学校的做法,也是今年敬老月公证法律服务活动中的一项特色举措。目前,课程已完成首次授课,取得良好反响。

精准对接需求,课程设计突出实用导向

此次课程由上海市浦东公证处公证员全程授课,面向有财产传承需求,尤其关注自身养老安排、财产处置,希望学习公证相关常识、借助合法途径守护个人财产、提前规划晚年生活、防范家庭继承纠纷的广大中老年学员。课程安排在每周五下午13:30—15:00(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共4次,方便老年学员根据自身情况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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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契合中老年人现实生活需求,由浅入深,从中老年人个人财产梳理入手,依次讲解继承、遗嘱、意定监护、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及赠与合同公证等高频法律实务。授课中采用“案例先行、实务跟进”的教学模式,由公证员结合中老年人真实生活案例讲解法律规定,厘清常见误区,不讲晦涩法条,语言通俗接地气;课堂预留答疑环节,可现场解答学员疑问,零基础也能听懂。通过系列课程,帮助学员了解晚年财产处置、分配以及晚年照护安排相关的法律与公证基础知识,增强财产权益保护意识,引导学员结合自身家庭情况理性做好晚年生活与家庭财产的预先规划,减少家庭矛盾,守护自身晚年权益与家庭和睦,遇到相关法律问题知晓正规咨询渠道。

首课开讲,课堂互动积极踊跃

10月23日,浦东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曹凌,副书记、副主任瞿晓云,公证一部部长李霓雯与浦东新区社区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姚锋、副院长姜琳,社区教育部副主任唐恋霞参加座谈并观摩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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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双方领导开展座谈交流,共商合作。座谈中,大家对课程内容如何更贴近老年学员实际、授课方式如何更通俗易懂、后续如何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畅所欲言,并就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资源对接形成共识。双方表示,将以此次课程合作为起点,持续关注老年学员的实际需求,让更多老年朋友在家门口、在课堂上了解公证、用好公证。

座谈后,浦东公证处公证员鲍少华为老年学员讲授了第一课《您的财产怎么传?——了解继承公证,给财产上把“法律锁”》,课程从不少老年朋友对继承手续的“陌生感”切入,鲍少华提示大家,遗产继承可能是每位子女避不开的法律手续,甚至是很多人人生中的“第一次公证体验”。随后,他围绕财富传承的几种情况展开讲解,介绍生前处分与死后被继承的不同路径,并详细讲解继承开始、法定继承人范围、遗产范围、遗嘱等继承法律知识。在热点误区解答环节,针对“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遗产”、“拿着遗嘱不能去交易中心将父母房产过户”、“配偶过世后再婚,对配偶的遗产还有没有继承权”、“自己写的遗嘱没有用”、“生前写遗嘱将财产留给孙子,继承时却被告知‘遗嘱过期了’”等学员普遍关心的问题,鲍少华结合真实案例逐一解析,讲清法律规定和公证实务中的注意事项。课堂上气氛热烈,学员提问踊跃,公证员现场答疑,互动积极。

双方领导走进课堂观摩授课情况,了解学员听课感受和课堂互动情况,对课程形式和首课效果给予肯定。学员普遍反映,课程内容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对提前规划晚年生活、防范家庭继承纠纷具有实际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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