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30日 来源:上海要闻
一是加强公证值班接待制。必须由公证员到岗接待,对接待公证员进行上墙公示,公示缺岗的投诉电话。对被投诉者一经查实,严处不怠。
二是加强办证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一次告知、二次受理”,并由同一名公证员受理。填写办证接待咨询单,对两次接待未受理的,查找原因,追究责任。
三是缩短办证时间。对于国内公证事务在规定工作日内,缩减5个工作日,对于涉外公证事务在规定工作日内,缩减2到3个工作日。为避免当事人为办证来回向公证部门提供材料的问题,在公证队伍中,推行“变索取材料为收集材料”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