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0)第15号
各公证处:
中国公证协会制定的《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已经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印发<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协字(2010)002号]转发你们,请组织全体公证员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