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 2008 ) 177 号)的规定,市司法局公管处和市公协联合于
东方公证处公证员陈�F、普陀公证处主任沈宗仁就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进行了辅导。
2009 年度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第二批业务培训也将于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