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5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
公益类案件办证补贴的通知
各公证处:
为鼓励本市公证人员积极参与办理公益类公证事务,共同打造上海公证为民服务的行业形象,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会现对2015年度还未办结的免费遗嘱公证、免费遗嘱保管、为失独家庭、东方之星办理的公证进行统计。请及时将相关数据上报,以便统计。
具体办证补贴如下:
1.免费遗嘱100元/件
2.免费遗嘱保管80元/件
3.失独:
A按标的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500元/件
B按件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100元/件
4.东方之星:
A按标的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500元/件
B按件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100元/件
请各公证处根据统计数据,仔细填写《公益类案件活动的人员及案件数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1月18日前将登记表送至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先行发送至协会邮箱:notary_bar@163.com。协会将按照上海市公证公益类案件办证补贴标准及发放对各公证处2015年度已办结的公益类案件予以补贴。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莉萍 电话:62184408-201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