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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统计2015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公益类案件办证补贴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6-01-06

关于统计2015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

公益类案件办证补贴的通知

 

各公证处:

为鼓励本市公证人员积极参与办理公益类公证事务,共同打造上海公证为民服务的行业形象,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会现对2015年度还未办结的免费遗嘱公证、免费遗嘱保管、为失独家庭、东方之星办理的公证进行统计。请及时将相关数据上报,以便统计。

 

具体办证补贴如下:

1.免费遗嘱100/

2.免费遗嘱保管80/

3.失独:

A按标的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500/

B按件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100/

 

4.东方之星:

A按标的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500/

B按件收费的,补贴办证人员100/

 

请各公证处根据统计数据,仔细填写《公益类案件活动的人员及案件数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118日前将登记表送至协会秘书处,并将电子版先行发送至协会邮箱:notary_bar@163.com。协会将按照上海市公证公益类案件办证补贴标准及发放对各公证处2015年度已办结的公益类案件予以补贴。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莉萍     电话:62184408-201

 

附件:办理公益活动的人员及案件数登记表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