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3)第27号
关于启动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
试行简易程序工作的通知
各公证处: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9月27日,协会四届第八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试行简易程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3年11月起在行业内开始启动对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工作。根据理事会要求,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制定了《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操作指南》,并经四届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于11月19日印发各公证处。
协会将于11月29日(本周五)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试行简易程序的工作,请各公证处自29日起开始积极组织并落实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