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公证处:
为了解各公证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的情况,请各公证处将2011年、2012年至今办理具强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数量及因此产生的问题等信息上报协会,在上报材料中应列明在办理具强公证书和执行过程中需要与法院协商、取得法院支持的问题,并可附案例。请于9月21号前反馈至协会。
联系方式:
电话:62184930
传真:62185665
联系人:郝旭辰
E-mail:notary_bar@163.com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