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 2008 )第 42 号
各公证处:
08 年度公证人员业务培训及新任公证员培训将于下月分别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证人员业务培训
1 、培训对象:公证员、公证员助理
2 、培训方式: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方式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研讨阶段,协会将组织关于“证据保全公证”“继承权公证”的研讨型座谈,研讨型座谈人数限制为 30 人,额满为止。参加研讨的公证人员应事前做好准备,并积极参与发言、讨论。每门课程的研讨座谈计 6 个职业培训学时;
培训安排:
时 间 |
课程内容 |
课程形式 |
培训地点 |
(周四)上午9:00-11:00 |
证据保全公证 |
研讨型 座 谈 |
中法中心(衡山路692号) |
(周一)下午14:00-16:00 |
继承权公证 |
第 二部分:协会集中组织四次讲座,已参加了两门研讨型座谈的公证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参加集中讲座;已参加了一门研讨型座谈的公证人员可自愿选择以下至少一门课程;未参加研讨型座谈的公证人员可自愿选择以下至少二门课程,每次讲座计 4 个学时。
培训安排:
时 间 |
课程内容 |
课程形式 |
(周六)上午 |
证据保全公证 |
集 中 讲 座 |
(周六)下午 |
继承权公证 |
|
(周六)上午 |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债权文书的公证 |
|
(周六)下午 |
本市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招、挂、拍”活动的公证法律服务 |
3 、报名时间:研讨型座谈报名时间截止至 ;集中讲座报名截止至 。请各处统一收集信息后于截止日前将“ 08 年度公证人员业务培训报名表(研讨型)”“ 08 年度公证人员业务培训报名表(集中讲座)”发至协会信箱( xiehui@notarial.com.cn ),报名表请到“上海公证网 -- 资料下载 -- 资料下载 ”中下载。
二、新任公证员培训
1 、培训对象: 2006-2008 年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获得公证员执业证的公证人员
2 、培训安排:
(周六) |
内 容 |
上午9:00―11:00 |
新任公证员执业纪律培训 |
下午12:30----14:30 |
公证实务 |
3 、报名时间:各处统一收集信息后于 将“ 08 年度新任公证员培训报名表”发至协会邮箱(报名表及邮箱地址同上)
三、业务培训及新任公证员培训的地点将在上海公证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联系人:黄春红、陈默
电 话: 62184408*201/202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市局公证工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