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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银行公证担保均不服判决 融众案进入二审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7-11-13
本站消息  “我正在白下区人民法院跟法官签收材料,除了融众公司,银行、公证处和担保公司都提出了上诉”,融众事件受害业主代表律师朱军13日当晚透露。这意味着,融众挪用房款案正式进入二审。 
    和之前受害业主们担心的情况一样,融众挪用房款案被告方(银行、公证处、担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最终结果是否能维持一审判决,“银行、公证处和担保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业主的心,将再次被提到嗓子眼。 
    2007年8月7日,南京融众“吃”下500万客户房款的新闻首度曝光,8月8日,事件继续追踪的过程中,曝出被“吃”的房款更加巨大,高达600余万。与此同时,南京融众公布了三年还款计划。对这份还款计划受害业主并不接受,被“吃”的房款如何追回,“融众事件”该如何收场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在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帮助下,“融众事件”受害的36户老百姓中的26户于8月14日晚授权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融众事件”已正式进入了司法程序。9月24日,白下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融众公司老总武继祥和银行、公证处及担保公司被推上了被告席。 
    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10月30日,引起广泛关注的融众挪用房款案一审判决公布:一、判决融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业主购房款;二、被告省建行、担保公司、公证处,对被告融众公司返还房款不能给付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其中,判决书下发15日内可提出上诉。 
    昨天(11月13日)是15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所有被告方除了融众公司外,均提出上诉,朱军律师介绍,即日起,融众案将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具体开庭审判时间将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公布,现阶段,他们将抓紧整理材料以备开庭,“是否能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这还将通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才见分晓”。 

    看来,受伤市民要想拿到自己的房钱,还要假以时日。关于融众挪用房款案的进一步发展,本站将会及时跟踪报道。(采长静)

 
2007年11月14日  来源:365地产家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