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公证处:
接市局公证工作管理处通知,以下18名公证员自
上海市普陀公证处(沈静、吴邱泉)
上海市宝山公证处(朱慧萍、李慕华、张广萍)
上海市松江公证处(许蓉蓉)
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张铮、郭漪婷)
上海市浦东公证处(葛岚)
上海市南汇公证处(吴云)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李萱萱、张斐、刘琦、沈宇明)
上海市长宁公证处(顾晶、潘维嘉、倪玮)
上海市闸北公证处(杨佩丽)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