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1)第37号
关于申报“2011年下半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各公证处:
2011年下半年度会员困难补助金的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使用办法》[沪公协(2008)71号]的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证人员可填写《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于2011年12月31日前统一向协会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米伟伟 电话:62184408-202
附件: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