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证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由上海市的公证机构及公证员组成的社会团体,受上海市司法局指导和监督。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协会工作人员 2 名,从事协会专职工作,市公证协会热诚欢迎有志于公证事业,热爱协会工作并且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岗位 1 名(从事文字工作):
大学本科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中文、新闻、法学专业均可, 28 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通过司法考试和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业务部岗位 1 名(从事公证业务管理工作):
大学法学本科以上,对公证工作有所了解, 28 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通过司法考试,有驾驶经验者优先。
二、相关事宜: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材料(简历及学位、专业证书等复印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