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证处:
根据《协会管理软件开发计划》并商市局公管处,协会管理系统开始全面运行。现就公证处业务数据统计报表(下称公证报表)的制作、上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证报表仍用公证业务系统的数据进行制作;
二、统一将今年一月份的公证报表中的“上期结存”数设定为零,有利以后统计的准确性;
三、每月公证报表的统计截止日为二十五日,上报日为月末;
四、七月份起公证报表的制作、上报:
(一)在电脑上,工作人员操作生成公证报表的数据,主任进行审核,保存后工作人员按平时向市局公管处上报数据的办法,将该电子形式的公证报表上报协会。
(二)在电脑上纸质公证报表的形成,应按上述办法生成数据,进行审核,保存打印,并由主任在报表上签字确认。
五、为保证系统内全年数据的完整性,在制作七月份公证报表前,应在电脑上完成一月至六月的公证报表的制作,并以电子报表形式上报协会;
六、今年十二月前,由电脑打印经主任签字的纸质公证报表可以代替原手工填写式报表直接上报市局公管处。
以上公证报表制作的具体步骤应按《公证协会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已下发)进行。在实际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张钧波 电 话: 62154848 × 404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