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0)第13号
关于印发《关于设立上海市公证协会
荣誉公证员称号的规定》的通知
各公证处:
《关于设立上海市公证协会荣誉公证员称号的规定》已经协会三届第十四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现将《关于设立上海市公证协会荣誉公证员称号的规定》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