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3年8月5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积极开展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和保管业务
近日,四届第七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和保管的公益服务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本市公证行业将于今年十月在全市为八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的活动。
《活动方案》是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结果。是行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最期盼、最关心的问题,履行行业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新形象的承诺。是行业探寻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为民服务技能的途径。是协会贯彻《公证法》,引导行业开展自律管理,展示行业整体形象的方法。
为确保“公益服务月”活动的顺利开展,使老年人确确实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效,协会在广泛听取会员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多个专门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的活动方案”,《公证机构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试行)》。活动期间,行业实行预约登记、逐步办理的办法,确保每位申请者都能得到有效的服务,使老年人在服务月中能实现办理公证遗嘱的意愿。
行业早在2007年就建立了“公证遗嘱库”,现有遗嘱八万余条,为了更大发挥公证遗嘱的作用,让遗嘱人的意愿得以实现,协会制定了《上海市公证协会遗嘱库遗嘱对外查询办法》。办法规定,凡立遗嘱人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和其他相关人都可通过遗嘱库查询被继承人有无遗嘱,从而保证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利益得以充分实现。
协会结合《公证法》实施八周年的活动,制定“公益服务月”活动宣传方案,通过报刊、电台、免费发放制作的宣传品等形式,宣传公证遗嘱的作用,使老年人了解遗嘱,并通过免费遗嘱公证的办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业要通过“公益服务月”活动,不断总结服务群众的工作方法,虚心向群众学习,健全为民服务的工作机制。“公益服务月”活动后,协会视活动情况决定适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服务项目,以昂扬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水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为实现百姓的“中国梦”贡献行业一份力量。
报:市司法局局领导,中国公证协会
送:市司法局办公室、组干处、宣教处、公管处,各区县司法局
发: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各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