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0)第19号
市公证协会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24期
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公证处:
现将中国公证协会《关于举办第24期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公协字(2010)031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参训条件的公证员填写报名表(该表可从上海公证网上下载),并于10月29日前由各处统一发送至协会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米伟伟 电话:62184408*103
邮箱:notary_bar@163.com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