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2)第34号
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
“上海市优秀公证处”、“上海市公证
质量标兵”、“上海市公证服务标兵”的决定
各公证处:
2012年,上海市公证协会在市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公证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为主线,以强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和民生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工作求质量、上水平,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其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他们的突出业绩,弘扬他们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激励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公证工作顺利开展,经行业内各公证机构推荐,评审委员会审核,四届第五次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上海市闵行公证处和上海市松江公证处为“上海市优秀公证处”荣誉称号;授予沈南等五名公证员为“上海市公证质量标兵”荣誉称号;授予王静等十名公证员为“上海市公证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工作作风,以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以法律职业人的专业精神,发挥先进表率的引领作用,为带领全市公证行业继续走在全国同行业前列而努力奋斗。
协会号召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顾全大局、不计得失的集体意识,诚信自律、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服务意识,自觉承担起促进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的光荣使命,奋力开创上海公证事业的美好明天。
上海市公证协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