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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当初没办继承权公证 如今房子遇阻没法卖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7-11-10
    钟先生的父母多年前离婚,几年前双双去世,留下的住房由钟先生居住。前些日子,他想把这处住房卖掉,可是,因为房证上的产权人是他已经去世的父亲,在房产过户办理中遇到了阻力。
   想卖房子卖不成
  钟先生的父母办理协议离婚时,将财产和孩子一分为二:母亲拿着存款带着钟先生的弟弟搬走了,父亲得到了住房带着钟先生过,协议中还写到“父亲去世后房子归长子所有”。钟先生的父亲去世前,考虑到离婚协议书上已经写到了房产留给长子,也就没再立任何遗嘱。半个月前,钟先生办卖房手续时,房产管理部门需要他提供继承父亲遗产的法律文书,如公证书、公证遗嘱或法院关于遗产继承的判决书等,但钟先生无法提供,他只找到了父亲留下的离婚协议书,然而房产管理部门指出:离婚协议书不可作为房产转让的依据。
   要想卖房须公证
  为此,记者帮助钟先生咨询了律师,辽宁鑫成律师事务所乔冬梅律师解答说,虽然钟先生的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写明了房屋及财产的分割,但父母去世后,此处房产的继承人仍是钟先生和他的弟弟,钟先生应该与他的弟弟到公证部门或法院办理继承文书。钟先生如果想独自卖掉此处房产,必须得到弟弟放弃对此处房产一半继承权的确认。如果他的弟弟不放弃,那他就无权出卖此房。钟先生表示,他的弟弟已经离开沈阳多年,兄弟俩没有什么来往,估计办理相关手续还得费一番周折。
  针对这一案例,乔律师提醒市民:在办理财产归属权转移的过程中,离婚协议书不具备法定程序认可的效力,该协议需经公证处公证或法院裁定后,持公证书或判决书去办理相关手续时才不会出现问题。
   (记者 高晓红)
 
    2007-11-10 GOID: 沈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