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第 1 期
一、会议确定了业务指导委员会 2008 年的主要工作,年内要在制订业务规则、进行公证业务指导、开展公证理论研究等方面完成几项具体工作。会议明确业务指导委员会工作由沈宗仁副主任委员负责。
二、会议讨论了《关于办理“挂牌出让”公证有关问题的意见》。会议肯定本市部分公证机构在上海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成立后第一批八个地块挂牌出让中所提供的公证法律服务,并要求继续做好“招投标”公证和“拍卖”公证的协调工作。会议明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公证法律服务的协调工作由顾佩芳副主任委员负责。
三、会议对市公协三届二次代表大会上会员关于业务指导的提案进行了研究,决定年内制订《部分公证事项受理标准和出证标准的规定》。此项工作由全体委员共同负责完成,并明确了各个委员的具体分工。
四、会议还对业务指导委员会的其他工作进行安排:
1. 参与中公协有关业务规范的起草和讨论,对上海公证协会现有的业务指南进行修订、完善。
2. 年内组织业务研讨会和业务论文征集活动,开展公证理论和实务的研究。
3. 制订委员值班表,继续做好业务咨询工作。
4. 配合协会做好业务培训、会员维权、上海公证编辑等工作。
5. 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上海市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