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尹慧芳
复旦大学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徐天阳
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五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共建“一带一路”正在成为我国参与全球开放合作、改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促进全球共同发展繁荣、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上海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积极投身“一带一路”的建设,而要解决好“一带一路”建设中重大项目、金融支撑、投资环境、风险管控、安全保障等关键问题,离不开公证法律服务的深度参与。今年11月,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及上海市司法局相关工作部署就明确要求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无疑是新时代对于公证行业提出的新需求。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敏锐洞悉各类市场主体对公证的这一新需求,通过不断创新公证方式,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一带一路”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公证服务。
近年来,在上海上交所挂牌上市的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西藏某民营企业(下称“该企业”)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并取得了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某重大矿产项目的开发许可。不久之前,该企业负责人来到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称在项目投资中遇到了困境,寻求法律帮助。经承办公证员了解,该企业因运营上述项目急需资金,需将其位于塔吉克斯坦的子公司的100%股权质押给某银行上海分行,以获得近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而根据塔吉克斯坦的有关规定,融资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等一系列材料需经公证认证后方可在塔国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承办公证员意识到,这并不是简单的合同、协议类公证,也不是一般情况下的证照、签名类涉外公证,而是需要考虑中塔两国法律适用问题的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同时也要符合认证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此,承办公证员很快为该企业设计了一整套的公证法律服务方案。
因主合同融资协议的双方主体均为我国境内的公司,公证员可以按照规定对该协议进行实质审查后办理合同类公证,但是,对于从合同股权质押协议而言,因质押标的为塔吉克斯坦境内该企业子公司的股权,无法适用我国法律。承办公证员了解到,塔吉克斯坦方要求公证股权质押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确认质押人确实同意质押并愿意在股权质押协议上签字盖章,便建议该企业负责人按塔方要求申办公证,这样既符合国内公证办案规则,又满足了企业在境外的公证需求。出于对融资安全的考虑,承办公证员认真审核了该企业子公司持股证明的认证材料和其他文件。承办公证员启动公证程序的同时,为满足公证书使用地要求,不仅迅速安排对公证书进行专业的翻译,也向该企业负责人推荐了公证处的代办认证服务。这种“设计公证方案、办理公证、专业翻译、领事认证”的一站式公证服务使经公证、认证的文件很快就送到了该企业负责人手中,使得该企业顺利实现了融资,在塔吉克斯坦参与“一带一路”的投资项目也得以顺利进行,深受当事人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