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3)第15号
关于调研参加行业人才培训班人数的通知
各公证处:
为切实做好行业人才培养工作,推动行业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根据协会年初制定的“公证人才培养与公证制度成长”工作计划,协会拟联合高等院校开办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班,现需对各处有意愿参加培训班的人数进行调研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处有志于提高自身学历、学识的人员。参加培训的对象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培训时间、方式
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
另行通知
请各处负责人员认真填写下表(见附表),统一于9月18日以传真方式回传至协会。
联系人:米伟伟
电话:62184408-103 传真:62185665
2013年8 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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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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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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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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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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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