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0)第25号
关于涉外公证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公证处:
协会2010年度涉外公证员的审核、备案工作现已开始,请各公证处根据沪公协(2008)第14号《关于涉外公证员申报、审核、备案、签名章使用的通知》的规定,于
特此通知。
附件:1、《涉外公证员登记备案表》
2、《办理涉外公证公证处及公证员印章备案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