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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新闻

沪公证处年内取消区字头 办证不受区域限制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7-06-26



 
 本报讯  上海市各区公证处年底前将取消字头名称,市民公证不再受区域限制。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公证协会第三届代表大会上获悉的。

 
 今后,公证行业的管理主要实行协会自律和司法局行政指导两结合的方式。各区的公证处将取消字头名称,更换新的字号,诸如诚信公证处、国信公证处等等。

 
 以往市民与公证处发生争议,一般都是通过信访或行政官司解决。《公证法》出台后,公证处可以作为民事被告,市民对公证业务中出现的争议,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法院判决公证处需担责,最高赔偿额可达公证费的千倍。

 
 另悉,为防止有人拿虚假证件委托办理公证,公证协会开始启用公证业务警示信息系统,有猫腻行为的当事人将被纳入。此外,公证协会正在和上海市民征信系统联系,公证中诚信的当事人,将会留下信用污点记录。

记者卢晓华

新闻午报  2007-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