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证处:
根据市司法局宣教处转发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网络好榜样展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此次活动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的“网络好榜样”相关材料电子版包括“网络好榜样”推荐表(见附件二)、本人近照片1幅(电子版尺寸不超过600K)。各单位请指定联络员一名,并填写联系方式,便于工作对接和资料核实等工作。请各公证处积极参加,推荐材料请于8月3日前反馈至协会,由协会统一汇总报送市司法局宣教处并上报。
联系人:郭辰 电话:62184408*313
电子邮箱:notary_bar@163.com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