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虹口公证处依据区检察院、法院等七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设立涉未成年人财产提存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成功为未成年人小元(化名)办理了继承所得售房款的提存监管业务,标志着虹口区在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为破解涉未成年人财产保护与监管难题,2024年12月,虹口区检察院牵头,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妇联、民政局共同签署《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财产提存监管的适用情形、操作流程及各部门职责。虹口公证处作为职能机构,积极落实《意见》要求,全力构建安全规范的监管体系。
本次提存案件源于虹口区检察院未检办案组的线索发现——在办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支持起诉案时,办案组注意到16岁的小元通过代位继承获得爷爷的房产、款项等遗产。经与另一继承人协商,其中一套房屋出售后,小元分得售房款400余万元。考虑到小元系未成年人,其名下大额财产存在被侵害的潜在风险,检察官联系法院、公证处后,并与小元及其法定代理人多次沟通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7月8日下午,虹口公证处正式为小元办理该笔400余万元售房款的提存监管公证。公证处将对提存资金进行独立专户管理,依照约定条件和时间节点进行发放;待小元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可自行到公证处领取,从而确保其财产权益安全完整实现。
此次业务的成功办理,充分彰显了《意见》所构建的跨部门协作机制的实践效能,也凸显了虹口公证处凭借法定证明力与专业公信力,在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中的关键作用,为未成年人财产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律防线。
未来虹口公证处将持续优化涉未成年人财产提存监管服务流程,强化技术赋能与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动,深化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合力推动未成年人财产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贡献公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