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登录
会员帐号登录
输入密码请注意字母大小写且不可使用全角字符
登录中
会员号/执业证号
密码
大写锁定已打开
忘了密码?
|
会员须知
扫描二维码关注同道微信服务号
会员须知
首 页
协会介绍
新闻资讯
便民服务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便民服务
>>
公证知识库
便民服务
一次都不跑事项
最多跑一次事项
其他事项
撤销公证公告
服务指南
上海法治地图
公证知识库
【公证业务知识】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承担什么后果?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日期:2016-11-10
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 (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 (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 分类:公证-当事人责任 关键词:公证、当事人、责任 发布时间:2015-9-30 发布部门:上海市司法局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