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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公证!嘉定解锁环境修复“新姿势”

日期:2026-04-23
来源:上海市公证协会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用户

近日,嘉定公证处完成公证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提存公证,解锁环境修复领域“新姿势”。《嘉定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使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刚发布,4月16日便迎来了该《规程》的发硎新试,标志着嘉定区生态环境修复资金三方共管模式正式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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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技术革新引起排放超标,造成环境问题我们深感歉意,作为企业我们肯定要积极理赔,把资金用到位,尽快把环境修复好!当然,我们也希望依法承担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未来发展的负面影响。”企业代表如是说。

A公司系嘉定区内一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科技制造企业,在一次新材料配方技术升级过程中,因技术调整问题出现了暂时性的部分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问题。嘉定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履职尽责,开展执法;涉事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理赔。很快,双方就已商定的赔偿事宜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

为确保赔偿资金专款专用、闭环管理,根据《规程》要求,企业代表在区生态环境局干部、区检察院检察官陪同下,向嘉定公证处申办了相关款项的提存公证。公证处根据《规程》规定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依法受理了提存公证申请,经审查核实,严格监督相关提存款顺利转入公证处专用提存账户,并于次日出具了提存公证书,前后仅用时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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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公证处的工作在年初便早已启动,从前期立项、磋商到规则制定,从开立提存专用账户到确定三方反馈管理机制、合作细节……本次公证案件的完美收官,离不开生态、检察、司法三方主动跨前、密切沟通、精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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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法治相护。嘉定区生态环境赔偿金提存案例的完成,是嘉定区环境赔偿修复资金管理领域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创新实践。既彰显了环境执法的刚性约束,又采用柔性执法简化了赔付流程,通过多部门合作,在确保执法效果的同时,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避免企业诉讼之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引进“+公证”机制,实现多部门共同监管,在确保环境修复资金安全的同时,变“个案给付”为“按需给付”,形成资金“蓄水池”效应,进一步实现修复资金的高效利用。随着合作不断深化,生态环境执法、检察监督和公证的故事,正在持续生长,必将在探索中谱写璀璨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