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1)第37号
关于对2011年度积极参与
协会工作的公证人员予以表彰的决定
各公证处:
为鼓励更多的公证人员参与并支持协会工作,经秘书处研究,并经会长办公会同意,现对下列在2011年度积极参与协会工作并有突出表现的公证人员,予以表彰。
一、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刘崴,卢湾公证处公证员。2011年度除继续完成协会刊物编辑工作外,还积极参加各类演讲比赛及歌咏活动。在2011年度,荣获协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演讲比赛二等奖,荣获中公协演讲比赛个人优胜奖及团体三等奖。
二、及时高效完成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刘颖,东方公证处办公室主任。
杨灏澜,杨浦公证处办公室内勤。
刘颖、杨灏澜同志,积极参与协会工作,认真落实协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在争创文明行业台账制作,完成协会领导交办任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为行业宣传工作作出成绩
侯瑞,宝山公证处公证员。其撰写的《浅议公证公信力的提升》刊登于2011年《上海公证》第3期,该文被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作出重要批示,并予以表扬。
刘沛佩,徐汇公证处公证员助理、《上海公证》特约作者。2011年度积极参与协会刊物工作,踊跃投稿,其撰写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完善探讨》、《动态契约论下公证机构的角色定位与“校正公平”》分别被2011年《上海公证》第1期和第3期刊登,《职工因工死亡后的受领赔偿金公证》一文刊登于2011年《中国公证》第1期。
希望获得此次表彰的人员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发挥自身特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继续关心、支持和参与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也希望全体公证人员积极关心、支持协会工作,共同为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再创佳绩,为上海市公证行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而共同努力。
特此表彰。
上海市公证协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