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文版 >> 新闻资讯 >>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融众案可能进二审 告倒银行公证处业主满意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7-11-04
    昨天(10月30日),融众挪用房款案判决书陆续下发至各位受害业主手中。白下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担保公司、公证处对此案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金额达300多万元。  
    上午,当笔者赶到受融众事件受害业主委托的江苏南京三法律师事务所时,已经有十几户业主拿到自己的判决书了。大家齐坐在一间会议室里讨论着,时不时爆发出几声欢笑。当问及对一审结果是否满意时,大家都表示满意,“一审毕竟是我们这些老百姓赢了,之前最担心的就是很难将银行、担保公司和公证处这些机构告倒,可是通过公正的司法审判,这些机构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融众事件受害业主代表律师之一朱军介绍,白下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的一审判决主文主要内容是:第一点,判决融众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业主购房款;第二点,被告省建行、担保公司(每一个案件的被告不一样)、公证处,对被告融众公司返还房款不能给付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第三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可能进入二审,房主们还忧心
    融众事件受害业主代表律师戎浩军解释,通过一审判决,15户业主,涉及金额300多万有了着落,融众和银行、公证处及担保公司等被告方将在10天内返还业主购房款。如果被告未能还款,也不提及上诉,那么通过15天的上诉期和10天的还款期,也就是25天之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性还款,哪个被告有钱,哪个就还,老百姓的这部分涉及贷款的购房款是可以拿到的。如果被告在15天内提起上诉,那么这个案件将进入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司法程序阶段,对二审的审判结果,戎律师和朱律师皆表示,一审的结果很公正,二审的结果有可能维持一审结果不变。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房款?这是一直困扰各位受害业主的最大问题。融众事件受害业主代表连先生谈到,虽然对目前取得的结果比较满意和高兴,但心里还是担忧,“因为,这是一审判决,作为被告方还会不会提出上诉还不一定。而被告上诉可能性非常大,如果对方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能不能继续维持原来的判决,这是我们最担心的一件事情,当然我们相信法院的公正,相信法院依然能够维护我们老百姓的权益。” 
    同时,连先生也比较担心进入二审后,追回房款的时间又被延长,“拖得时间久了,很多问题都会出现。我们这群受害业主是临时聚到一起的,一开始大家的利益相同,都想把钱拿回来。但是因为时间比较长了,特别是买方都希望能够把房子拿到手,而卖方在没有拿到钱的情况下都不愿意把房子交出来。这样买卖双方之间也会滋生出矛盾来。所以我们也希望政府部门对这个事情能够加快速度。”

    贷款部分房款有着落,200多万现金部分最头疼  
    一审结果已出,涉及贷款的300多万房款暂时有了判决,但是其余200多万的现金房款怎么要回呢?戎律师表示,涉及到现金交易的这批业主起诉融众公司法院申诉书已经生效,现在已经向白下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白下区人民法院也正在采取措施执行。 
    “但是融众公司暂时没有资产,无法执行,所以如何执行,是不是可以追究融众公司相关股东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点白下区人民法院正在研究,这在后期的任务也是比较艰巨的,也是这个案件最难的一点”,戎律师透露,“下阶段,我们对这个案子肯定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尽量地让这部分现金受害人拿到全部的钱款。” 
    关于如何对融众公司的相关责任人是否处罚、怎么处罚,朱军律师解释,这需要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调查取证以后再经过讨论做出新的处罚决定的。

20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