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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上海市公证协会关于 开展公证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的通知

日期:2016-10-13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用户

各公证处: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于今年66日发文将“上海市公证行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列为第三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根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4]195号)文件的要求和协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内容,现就上海公证行业开展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预期实现工作目标

(一)公证服务各个环节标准齐全,公证服务标准内容进一步提升;

(二)公证服务标准得到有效实施,全市公证机构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建立公证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模式,树立上海公证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

二、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证行业标准化组织管理和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业标准化工作机构,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公证服务标准体系,根据上海公证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标准内容;

(三)扎实开展公证服务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协会和全市公证机构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公证服务标准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全市公证机构全面实施各项公证服务标准,协会组织部分公证机构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全面实施公证服务标准;

(五)开展公证服务标准实施评价,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协会和全市公证机构按照要求定期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发现问题实施持续改进措施;

(六)通过服务标准的实施提升公证服务效能,提升上海公证行业服务标准化的影响力,树立上海公证服务品牌,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公证公信力;

(七)建立标准化工作档案,实施记录归档制度,协会和全市公证机构按照要求将标准化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记录、照片、视频资料等完整归档。

三、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67月—10月)

主要工作是:参加标准化培训,充实调整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收集相关资料,开展考察调研,制定工作计划。

(二)体系标准编制阶段(201611月—20176月)

主要工作是:建立健全公证行业服务标准化体系框架表、标准明细表,制修订公证服务标准。

(三)体系标准运行阶段(20176月—12月)

主要工作是:开展标准化宣贯培训,组织部分公证机构先行试点,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全面实施服务标准,记录标准化实施情况。

(四)项目中期评估阶段(20177月—9月)

主要工作是:做好中期评估各项准备工作,接受国标委的中期评估。

(五)体系标准完善阶段(20181月—3月)

主要工作是:继续推进公证服务标准实施,针对服务标准实施中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服务标准。

(六)项目验收阶段(20184月—6月)

主要工作是:协会和全市公证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自我评估,做好国家级试点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受国标委的评估验收。

上海公证行业开展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是全国公证行业的首创工作,全市公证机构要按照协会要求认真开展公证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全市公证人员要积极参与公证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创建上海公证服务品牌、促进上海公证行业各项工作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6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