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2010)第26号
关于做好世博会期间公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公证处: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迎世博“平稳畅通在窗口”集中行动的要求和协会关于服务世博,争创文明行业工作的决定,各公证处要结合市文明办“37个窗口行业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的反馈意见,切实做好世博期间公证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世博会参展人员突发情况的公证服务工作。各公证处要强化服务功能,对世博会参展人员的公证申请要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努力为世博会参展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一)参展人员因死亡或疾病等事项申办公证的,各公证处要实行“绿色通道式”服务,指定专人负责,优先受理,查实后尽快出证。同时公证处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涉及境外参展人员的,可与市外办、台办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以方便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
(二)境外参展人员申办委托、声明、遗嘱等公证事项的,各公证处要依据相关办证规则,及时办理,不得推诿。
(三)对参展人员提出的特殊公证申请,各公证处应当及时向协会请示后再作答复,不得擅自拒绝受理。
二、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和公证处领导值班制度,确保世博会期间所有投诉在规定时间内妥善得以处置,不发生因投诉激化产生重大矛盾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公证服务热线投诉专线除工作时间安排专人接听外,非工作期间将实行录音接听,第二天及时回复,确保有诉必复。接听人员对专线中有关服务态度的投诉,要做好登记并直接向公证处主任进行反馈,要求公证处及时加以核实。公证处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调查核实情况书面报协会。协会秘书处安排专人跟踪投诉处理情况,对查证属实的投诉事项,公证处要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协会。
三、各公证处要根据“平稳畅通在窗口”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世博期间可能发生的断电、火警、叫号机或网路故障、人员骤增、信访投诉人冲击接待场所等突发情况,认真组织公证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公证服务窗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各公证处要挑选一些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同志充实接待力量,加强咨询场所建设力度,咨询场所要做到整洁美化、运行平稳高效、服务规范文明。同时,协会将聘请社会人士组成公证服务督查组对各公证处服务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向行业通报,督促整改。协会公证服务热线在世博期间也将开展“中午连一连、晚上延一延”的志愿活动,做到午休时间有接听,下班后延长一小时,努力发挥热线的服务功能,确保世博会的成功举办。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