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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务知识】反映公证机构对申办公证事项不受理或者不予办理或者终止的问题,如何处理?
作者:超级管理员 日期:2016-11-10
(1)记录投诉人基本信息及反映诉求。 (2)不予受理,并告知向公证机构提出异议。依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三条: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分类:公证-信访投诉 关键词:公证信访投诉、公证不受理、 发布时间:2015-9-30 发布部门:上海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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