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3)第29号
关于申报“2013年下半年度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各公证处:
2013年下半年度会员困难补助金的申报工作现正式启动,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使用办法》[沪公协(2008)71号]的规定,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公证人员,可填写《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并附相关票据、证明材料等,请各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2014年1月15日前统一向协会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郁姗姗 电话:62184408-207
附件: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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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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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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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类别
(公证员、助理、行政人员或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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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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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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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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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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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公证处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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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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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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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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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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