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 2008 ) 69 号
各公证处:
为加强公证行业的自律管理,推进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章程》和本市公证行业的发展需求,协会三届第十七次会长办公会议决定拟设立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发展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本市公证行业中长期的发展规划;
(二)提出每年本市公证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制定相应措施;
(三)积极与本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联系沟通,推介公证的职能作用,拓展公证新领域,尝试公证新业务;
(四)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探索研究公证改革和发展的规律、特征、提出新思路,制定新方案。
(五)跟踪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对本行业的影响,研究制订有关对策。
该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 2 名、委员 3 - 5 名 。 根据《上海市公证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的规定,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可由公证员自愿申请,也可由公证处推荐。自愿申请和被推荐的公证员应填写《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发展委员会候选人申请表》,由所在公证处签署意见后,于
联系人:陈 默
电 话: 62184510 传 真: 62185665
附: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发展委员会候选人申请表
二 ○○ 八年十一月十日
抄送:市司法局公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