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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证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8-04-14

                                               沪公协( 2008 )第 23

 

各公证处:

   协会三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公证协会 2007 年工作总结》,现将《上海市公证协会 2007 年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00 八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公证    工作总结    通知                    

抄送:中国公证协会,市司法局公管处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08 年4 月15 印发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07 年工作总结

 

2007 年协会工作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司法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公证法》关于不断加强公证行业建设的要求,完成了市公证协会换届的组织工作。换届后的市公证协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着力加强和完善行业的基础建设,积极推进行业的规范化制度建设,经过全市各公证机构、公证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市公证协会三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公证行业管理与公证实践

(一)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明确行业发展方向

    为将协会学习十七大精神活动推向高潮,协会专门召开理事会,认真学

习党 的十七大精神、全面部署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全体理事一致认为,十

七大 报告为今后公证工作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新阶段,公证工作必

须以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目标,统一思想,制定科学、和谐的行业发

展规 划。为切实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协会将在十七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

加强 行业公证队伍建设、深化公证改革、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为规范行业

务、 提高公证工作的质量和公信力,推动公证行业的健康发展而努力。

(二)精心组织市公证协会换届大会

    为落实《公证法》规定的两结合管理体制,上半年,协会按照局长办公

会议 要求,市局公管处和协会组织专人筹备了公证协会换届大会,先后完成

了代 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章程的修改等工作。 6 26 ,召开了三届一

次会员 代表大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同志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 选举产生的由执业公证员担任理事会成员的协会新一届班子,为更好履

行行 业管理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加强行风建设、弘扬先进,提高公证服务水平

    为使行业进一步提高认识,交流经验,推进各公证机构的公证文明创建

及行 风建设工作,协会于 9 月召开了“创建文明单位 推进行风建设”座谈会,

导全体公证从业人员,以优秀公证员为榜样,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公证工作

责任感和使命感,优质、高效地为群众办好证、多办证;积极投入司法部

织开展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

实践活动,为百姓多办事、办好事。同时,为使公证行业更多地向社会提

服务渠道,协会将免费咨询窗口和电话、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在公证受

方式、办证时间等方面做到特事特办等内容作为最认可的服务举措和服务

容向社会公布。同时积极配合市社会服务局中介协调处对三家公证处进行

样检查,使行业能更多地接受社会的监督,从而不断完善行业自身建设,

高公证服务水平。

  (四)协调相关部门、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发挥公证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功能

    针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土地有形市场的运作,统一组织土地使用权的 “招、拍、挂”活动,要求本市公证机构统一介入,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为 此,协会积极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协调沟通,提出公证法律服务的建议。同 时,组织本市公证机构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制定了公证机构进场规则和业 务操作规范。使全市公证行业能在同一平台,以同一方式为本市土地有形市 场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公 证服务于市场经济发挥了行业沟通和组织作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公证法》,努力提高公证行业的社会认知度和公证公信力

(一)全面宣传《公证法》,增强百姓对公证的了解

协会本着让社会“了解公证、信任公证、选择公证”的指导思想,围绕 纪念《公证法》颁布两周年, 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各公证处组织公证员在所属社区开展“公证进社区”活动,发送公证业务资料,接受免费公证咨询,活动的开展使群众有了近距离接触公证、了解公证的机会。有些区县公证处还通过农村广播、电视台法制栏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公证法》。

(二)加强公证质量检查工作,提高公证人员质量意识

协会在总结先前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公证质量检查标准》重新进行了修改,并对全市公证处约 3000 余件公证卷宗进行了质量检查,并逐一将检查结果向公证员和公证处面对面反馈。通过质量检查表明,全市公证质量有明显提高。协会还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对各公证处的行风检查活动。

(三)建立反不正当竞争机制,提升公证行业的整体公信力

为加强对全市公证行业的管理力度,努力提升公证公信力。协会首先讨论 制定了《关于协会理事在公证执业活动中的若干规定》, 明确理事的禁业行为 ,使理事能模范 执行行业规范,带头遵守执业纪律。同时,为扭转 行业内部存在的不正当竞争现象,协会积极开展调研,筹划建立行业反不正当竞争机制,引导行业会员以一定形式的自律机制,改变行业内已出现的压价竞争现象,为维护市场秩序、树立行业风尚夯实基础。

(四)集中宣传行业标兵、传递行业信息

协会积极与《文汇报》《新闻晚报》《新闻晨报》《上海法治报》等新闻媒体联系,大力宣传各公证机构在贯彻落实《公证法》,努力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服务举措;宣传本市公证行业中的先进公证处和优秀公证员。截止到 12 月中旬,协会共通过媒体发表 6 期宣传专版和 10 余篇宣传报道,其中宣传了 3 位优秀公证员、 2 家先进公证处的先进事迹;协会还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报道了现实生活中的 12 个公证典型案例,及时传递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新动向。协会通过自编《简报》宣传行业内的服务标兵,树立行业形象,带动整个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和行风建设。

三、建立遗嘱与担保登记信息平台,完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证业务管理

协会积极贯彻十七大精神,着重在加强和完善涉及民生的公证业务管理上下功夫,并与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公证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一)建立统一的遗嘱公证查询系统

协会首先从民众最为关心的遗嘱公证着手,针对遗嘱公证查询的难点,尤其是不同公证处之间所受理遗嘱的查询,建立了全市统一的遗嘱公证信息库及查询系统,公证行业遗嘱公证统一查询系统的建立,不仅方便了公证员对遗嘱效力的确认,而且由此理顺了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关系,使两者可以有机连接,从而消除了全市各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时对遗嘱效力审查的不同做法,减轻了遗嘱受益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负担,使遗嘱公证确实发挥其法律效力,杜绝了遗嘱受益人与其他法定继承人之间纠纷的发生,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保障了遗产受益人的权利。

(二)建立统一的担保登记查询系统

协会通过调研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证担保登记查询系统,公证员通过该系统可以及时查询有关的担保人或担保物是否曾设立过担保登记,并根据查询结果告知担保权人相应风险,避免担保权人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减少社会纠纷的发生。同时,协会还将在对外网站上对担保登记的情况予以公示,改变现在由各公证处在各自网站上分别公示的方法,提升担保登记的公示效力,保障担保权人、担保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

全市统一的遗嘱查询系统及担保登记查询系统的建立,表明协会在探索发挥行业管理特有职能,及其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作用等方面迈出了有力的一步。

四、采取各项措施,完善行业管理呈现新特色

(一)致力于行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行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新一届协会首先从协会自身规范体系入手,制定了 行业规范制定的程序规则,例如印发了 《上海市公证协会行业规范制定规则》 为协会建章立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其次, 健全协会会议制度, 先后完成了《上海市公证协会会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上海市公证协会理事会议事规则》《上海市公证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制定工作, 推进了协会决策议程 ;协会还制定了《上海市公证协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草案)》, 确保了会费收缴的合理规划�规范�?/SPAN>会费的使用程序,保障了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构建协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首先设立了业务指导委员会、争议调处委员会和惩戒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公证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目前,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争议调处委员会的工作正常开展。业务指导委员会为 避免公证业务多头解答现象, 及时制定推出了《上海市公证协会业务指导委员会咨询办法》。 截止到 12 月中旬,业务指导委员会共召开委员会会议 5 次,印发了《上海市公证协会业务咨询问答手册》 , 接待业务咨询一百余人次。争议调处委员会共受理公证复查争议信访投诉 6 , 已作出书面处理意见 3 , 完成了《上海市公证协会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办法 ( 试行 ) 》的制定工作。

(三)增强业务培训针对性,进一步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

会员素质的提高是行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为有针对性地加强会员培训工作,使会员能够从培训中真正受益,协会选择本行业急需的课程进行培训。如针对《物权法》的实施,协会专门于 9 16 9 22 ,邀请专业人士为全市公证员及公证辅助人员开设《物权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物权案件审理中的相关问题》和《从公证实务看物权法与担保法之比较》的讲座。 11 30- 12 月8 ,协会积极与中国公证协会协商,增加公证员涉外资格培训的数额,使名额由原来4 名扩大到 12 名,为本市公证员执业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创造了条件。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公证员职业培训工作,协会制定了《上海市公证协会公证员职业培训办法》,《办法》明确了公证员职业培训经费保障方式及培训学时的要求。此外协会于 8 月份还协助局公管处举办了两场公证员职业道德培训班。

(四)建立和健全协会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对公证当事人的投诉接待、处理工作,针对本市公证行业投诉处理机制仍处于薄弱环节。协会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及时建立健全了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机制,并逐步予以完善。协会首先制定了《上海市公证协会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公证复查争议投诉的处理程序,还专门成立了争议调处委员会,具体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公证复查争议的投诉。进一步落实了《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中有关争议投诉处理的规定,增加了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获得法律救济的途径,为进一步维护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加强行业交流与沟通活动,促进行业发展

(一)加强与兄弟省市的行业交流,互助互学,共同发展

为更好地支持西部地区的公证事业,协会于 8 月与四川、甘肃省公证协会分别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根据自身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力为四川、甘肃两省公证行业提供参观学习、交流实践和业务提升的平台。协会于 10 月底组织部分公证处主任赴广东,就公证管理体制、机构自律建设和行业有序竞争向广东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公证处进行学习,并形成学习考察报告,以便借鉴与用于本市公证行业的管理工作。协会于 10 月下旬接待了海南省公证协会代表团,双方就行业自律建设、公证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等问题展开交流与学习。

(二)构建会员交流平台,丰富会员文化生活

协会致力于会员间沟通渠道的建立, 分别于 10 月底、 11 月初组织两批公证人员赴广西百色地区参加红色之旅活动。 11 27 12 4 ,与市局团工委联合举办“公协杯”羽毛球比赛,全市各公证处采取单独组队或与区司法局联合组队的方式开展活动,最终,崇明县公证处荣获男双第一名、奉贤区公证处荣获女双第五名、男双第三名的好成绩。活动的举办,使会员之间的交流渠道畅通了,增强了会员间的凝聚力、亲和力,也为会员间的业务探讨提供了平台,深受会员的欢迎。

六、启动协会自身建设步伐,为协会工作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协会领导分工明确,措施到位

换届后的新一届协会领导集体,首先召开协会专题会,商议工作计划、明确各会长及理事的工作分工,并根据计划逐步将协会工作向前推进。全体理事在协会工作中充分发挥理事作用,协助各位会长制定计划、研究工作思路,充分s使理事在理事会上的审议权利,做到畅所欲言,为各项措施的完美实施打下了基础。

(二)协会信息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新一届协会加强自身的信息化建设,目前公证员内部的遗嘱公证查询系统和担保登记信息查询系统正在建立,协会对外的网站也正在建设中。全市公证员信息和公证员助理信息的收集工作基本完成,会员卡的制作也正在进行当中,会员卡卡号将成为会员管理、协会信息查询、办证系统登陆的工具之一。

(三)逐步推进协会办事机构建设

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协会完成新办公场所的装修、设备安置工作, 11 13 正式搬迁到胶州路 699 12 楼。协会办事机构现有专职工作人员虽只有三人,但大家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现象,精神饱满、尽心尽职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先后完成了七次会长办公会议、三次理事会议及其他各类专题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编写 10 份会议纪要, 4 份简报, 6 期工作动态;完成会员业务培训活动和其他会员活动的组织工作;接待信访投诉 20 余人次。完成中国公协布置的公证处主任培训班、公证行业现场数码摄影比赛、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中公协《对关于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指导意见》等三个文件征求意见稿的组织讨论和反馈等。

下半年,协会还加强与各公证处的沟通交流,先后走访全市 14 家公证处,了解各公证处的基本情况,倾听各公证处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完成对公证员的信息采集工作,协调媒体与各公证处宣传组稿工作。

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协会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初步实现了市局党委对协会工作的要求,行业自我管理机制已基本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