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证处:
为充分发挥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在行业自律管理方面的作用,推进协会各项工作开展,经四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协会在原八个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上,再增设宣传工作委员会。现协会依据《上海市公证协会专门委员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九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自荐报名工作。有关报名工作具体如下:
一、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本人自愿。
(二)由执业公证员中热心协会工作,愿为协会会员服务,并具有相应理论水平、相当的工作能力、一定业务专长、良好执业信誉的会员组成。
(三)在执业活动中未受警告以上(不含警告)行政处罚和通报批评(不含通报批评)以上行业处分的。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自荐工作由公证员个人申请并征得所在公证处同意。
三、一个公证员最多可同时报两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请各公证处认真做好传达动员工作。自我推荐的公证员须填写一份《上海市公证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并对所申请参加的委员会提出工作设想(三百字左右)。申请表由所在公证处签署意见后,于
联系人:李文聪
电话:62184408-203
传真:62185665
附件:1、上海市公证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
2、《上海市公证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