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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文件

上海市公证协会简报07年第三期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7-08-30

市公证协会                                                         2007 年9 月17

市公证协会召开 创建文明单位 推进行风建设 座谈会

 

9 13 下午,市公证协会在司法会堂举行 创建文明单位 推进行风建设 座谈会,协会领导及各公证处主任出席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市局宣教处、监察室、公管处负责人及全市各区县司法局公律科(处)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会议由协会副会长谢平安主持。

会议首先向荣获全国公证行业文明公证处、优秀公证员称号的杨浦区公证处和市公证处薛凡表示祝贺。座谈会上,杨浦、宝山、市公证处、普陀、黄浦第二等区公证处代表就本处行风建设中的具体做法交流发言,市公证处薛凡、南汇公证处瞿晓云公证员就行风建设中如何发挥自身作用交流了体会,市局宣教处、监察室和公管处领导分别就公证行业如何创建文明单位,以及在推进公证行风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具体问题提出建议。

      市公证协会会长黄群指出,近年来公证行业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各区县司法局的支持下,经过各公证处的努力,行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全市有 5 家公证处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4 家公证处荣获全国文明公证处称号、 3 位公证员荣获优秀公证员称号, 1 家公证处列入区级文明行业创建范围。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更清醒地认识到公证行业行风建设的任务还很艰巨,行风督察员对公证行风检查的反馈意见还不尽如意。

黄会长认为,公证行业要得到社会的认可,如何得到社会认可,文明单位是否取得是关键,公证行业文明单位的比例提升了,行业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自然也相应提高,社会对公证行业的认可度也同时加大。

黄会长要求,全体会员应从行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证文明行业创建及行风建设工作,要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态势,要发挥每个公证人员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公证行业在创建文明单位、推进行风建设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制度建设。各公证处应制定行风建设创建活动的规章制度,形成一套制约机制,加强对公证处及公证人员的外部和内部的监督;加强公证处的凝聚力建设,形成公证处的文化氛围; 2 、加强行业的公信力教育。公证文明行业创建要符合行业发展的规律,行业要发展,公信力建设是关键。当前各公证处要围绕市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方案,从促进社会和谐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开展讨论,牢固树立公信观念; 3 、协会要为整个行业的创建活动起推进作用。要加大对优秀公证处及公证员的宣传力度,推广公证行业的先进典型;搭建各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之间的交流平台;采取多种渠道开展对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履行《公证法》赋予公证协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监督权;要研究行业公平竞争机制,建立行业的诚信平台。

座谈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座谈会是协会换届后的第一次大型会议,也是一次行风建设的动员会,它预示着行风建设将是本届协会工作的头等大事。他回顾说,公证行业自 2001 年规范服务达标验收后,至今已 6 年了,这期间,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严重的不足,对整个行业的行风建设造成了不利的影响。他强调,公证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是基础,行风检查是工作的手段,整个公证行业获得文明行业称号才是目标,公证创文明行业首先要解决源动力问题,应认清程序和质量的关系,只有正确认识程序是质量的保证,质量是公证之本的辩证原理,整个公证行业才有发展方向;其次,要创新,公证行业的发展历程是继承与不断创新的过程,当前,公证行业的创新工作应根据本地区行业的特点去寻找抓手, 十一五 期间,公证员队伍每年要以 15% 的比例增长,在扩大队伍建设的同时,还要加强公证队伍的文化建设,提高公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公证处尤其要加强窗口建设。桂晓民副局长着重强调,目前,公证行业的最大薄弱点之一是缺乏宣传,公证不仅要通过提高办证质量树立亮点,而且必须要通过宣传,让社会了解公证行业,使社会形成 公证即公正 的理念。

                                                                 

报:市司法局局领导                                          

送:市局办公室、宣教处、监察室、公管处,各区县司法局                                   

发: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各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