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3)第30号
关于统计办理免费遗嘱公证、
保管遗嘱情况的通知
各公证处:
由协会组织的“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公益服务月预约登记活动已结束,目前,各公证处克服困难,力争在明年一季度内完成预约登记。经协会四届第九次理事会审议,决定对各公证处已办结的免费遗嘱公证及遗嘱保管予以补贴。现协会需对12月25日前各处的情况进行统计:
一、予以个人补贴:填写附件1(办理“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公益活动的人员及案件数登记表)
二、予以公证处补贴:填写附件2(办理“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公益活动的案件数登记表)
请各公证处自选方式之一,于12月30日之前将书面表格(附件1或附件2)填写并盖章后送至协会,同时将电子版先行发送至协会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郁姗姗 电话:62184408-207
邮箱:notary_bar@163.com
附件1:办理“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公益活动的人员及案件数登记表
附件2:办理“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公益活动的案件数登记表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