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第 2 期
上海市公证协会
编者按: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为市场经济服务的功能”,本会努力开拓,积极探索公证为市场经济服务的渠道。本市公证行业组织全市公证处,对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进行全程公证,正是向实践党的十七精神迈出了新的步伐。
本市公证行业所属的 22 个公证处共同参与本市土地信息发布、土地交易实施等阶段的相关活动事务,是为构筑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注入了防范链。在土地有形市场交易活动中,公证处主要承担对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投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各个业务阶段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市公证协会为更好地组织全市公证处参与土地交易活动,去年下半年就开始积极与市土地管理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多次召开协调会,就公证行业如何为本市土地有形市场“招、挂、拍”活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进行协商,研究入场规则,制定合作备忘录,并应邀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制定的《土地交易市场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试行)》及一系列招标文件和附件出具公证法律意见,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充分肯定。协会还就此项活动,专题召开全市各公证处主任会议,达成全市各公证机构统一进入、轮值服务的参与方式。同时,为优质服务土地有形市场的交易活动,协会单独或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对进场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近 200 人次举办了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市场交易规则、交易程序及公证服务操作原则。
协会为进一步指导公证员的参与活动,还专门制定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投标公证操作规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挂牌公证操作规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证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上述《操作规范》的出台,使公证员在服务过程中更有的放矢、得心应手。
本市公证行业在同一平台、以同一方式为本市土地有形市场提供法律服务,将有利于上海土地使用权有形市场的健康发展。 22 家公证处第一次以行业整体走向社会,服务经济,不但体现了公证行业在社会中的公信形象,同时也提升了协会在协调管理和推进行业发展方面的执行力。
报:市司法局局领导 ,中国公证协会 ,市社会服务局
送:市局办公室、宣教处、公管处,各区县司法局
发:本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各公证处 ,中法中心
上海市公证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