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4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证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上海市司法局同意,2014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公证协会具体承担。现将《上海市2014年度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可在东方律师网(www.lawyers.org.cn)、上海公证网(www.shnotary.gov.cn)、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有关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根据上级通知,今后本市律师、公证员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两年举办一次。
上海市律师协会 上海市公证协会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