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1)第31号
市公证协会关于转发中国公证协会
《关于举办第25期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各公证处:
现将中国公证协会《关于举办第25期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公协字〔2011〕03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公协通知,本市的参训名额为8人,请你们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符合参训条件的公证员可填写报名表(该表可从上海公证网上下载),并于10月21日前由各处统一发送至协会邮箱。
特此通知。
联系人:米伟伟 电话:62184408-202
邮箱:notary_bar@163.com
附件:1、关于举办第25期涉外公证业务培训的通知
2、涉外培训班报名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