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公证机构为上海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8-03-15
沪公协(
2008
)第
1
号
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公证机构为
上海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
活动规则(草案)》的通知
各公证处:
为规范本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投标、拍卖、挂牌公证行为和法律服务行为,协会与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商洽,联合制定《关于本市公证机构为上海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活动规则(草案)》,该规则正在汇签中。现将该规则草案印发给你们,请参阅并提出意见。
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部门的要求,请各公证处于2008年1月7日前向协会报名。报名规定按该规则草案第一条实行。
联系人:陈默 E-MAIL:notary_bar@163.com
电话:62184510、62184408 传真:62185665
二OO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公证机构为上海市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