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协办[2015]2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任公证员颁证
宣誓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公证处:
《上海市新任公证员颁证宣誓实施办法》已经协会四届第十五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上海市新任公证员颁证宣誓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处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新任公证员颁证宣誓实施办法》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