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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证机构统一更名

作者:系统管理员    日期:2008-02-20

 

下月起市民办理公证不受区域限制 本市公证机构统一更名

( 2008 年2 月21 )

   220从市司法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自今年31日起,本市22家公证机构将统一变更名称,同时各家公证机构的管辖范围将扩大到全市范围。

  更名后的所有公证机构将按照“上海市+字号+公证处”的方式冠名。如原先的“上海市公证处”更名为“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公证处”更名为“上海市浦东公证处”。

   31日起 ,全市公证管辖范围也将作相应调整,每家公证处均可在全市范围内办理公证业务,不再局限于其注册地的区县范围。今后市民办理动产、不动产等公证事项,可到本市任何一家公证机构。

据悉,本市目前共有公证处22家,其中市属公证处1家,县属公证处1家,区属公证处20家。22家公证处已于2002年底全部实现改制,由原来的行政机关改为按事业单位体制运行。